028—61881635
(七)支持对象:从事轨道交通装备(技术)研发、生产、服务等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
(八)支持标准:单个产品给予直接采购方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1000万元。
(九)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验证试用的重要产品提供方均为从事轨道交通装备(技术)研发、生产、服务等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上填报轨道交通相关信息;
2.申报单位是验证试用重要产品的直接采购方;
3.申报单位验证试用的重要产品是提供方自主研制的创新产品且需要运营线路上使用。
(十)申报材料
1.轨道交通重要产品验证试用奖励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自然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报备并赋码〕;
4.申报单位验证试用重要产品的研制情况(包括产品研制过程、成本、质量、核心竞争力、经济效益等)、合格验收报告、知识产权、产品相关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
5.申报单位采购产品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验收单、业绩证明以及相关影像记录等佐证材料;
6.诚信申报承诺书;
7.申报单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年内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下载、打印);
8.其他可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备注:在注册蓉易享平台时已提交过的材料可不重复提交。
(十一)申报渠道:“蓉易享”
三、支持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应用
(一)事项名称:轨道交通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应用奖励项目
(二)事项内容:鼓励企业积极带动适应成都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进入供应链体系,对采购(非关联方)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的企业,首年度采购金额(不含税)达到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2亿元、2亿元及以上,按相应档位分别给予采购方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次年起按照新增采购金额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同类产品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采购金额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当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三)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四)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五)责任处室:轨道交通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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