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取得动车组四级修、五级修维修(含异地)资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四)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五)责任处室:轨道交通产业处
(六)政策咨询:028—61881635
(七)支持对象:从事轨道交通装备(技术)研发、生产、服务等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
(八)支持标准:取得动车组、高原机车、货车车辆制造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取得动车组四级修、五级修维修(含异地)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从事轨道交通装备(技术)研发、生产、服务等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上填报轨道交通相关信息;
2.动车组、高原机车和货车车辆制造资质,动车组四级修、五级修维修资质(含异地)为申报单位上一年度(以申报时间计算)获取。
(十)申报材料
1.轨道交通车辆造修资质奖励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自然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报备并赋码〕;
4.申报单位取得动车组、高原机车和货车车辆制造资质奖励类,提供国铁集团颁发的制造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取得动车组四级修、五级修维修(含异地)资质奖励类,提供资质证书或授权红头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诚信申报承诺书;
6.申报单位自项目申报之日起3年内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下载、打印);
7.其他可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备注:在注册蓉易享平台时已提交过的材料可不重复提交。
(十一)申报渠道:“蓉易享”。
二、支持无使用业绩产品验证试用
(一)事项名称:轨道交通重要产品验证试用奖励项目
(二)事项内容:鼓励产业链企业对尚无本地轨道交通领域使用业绩的重要产品大力开展试用验证,凡在运营线路得到使用的,单个产品给予直接采购方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1000万元。
(三)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四)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五)责任处室:轨道交通产业处
(六)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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