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策咨询:028—61881635
(七)支持对象:从事轨道交通装备(技术)研发、生产、服务等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
(八)支持标准:首年度采购(非关联方)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金额(不含税)达到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2亿元、2亿元及以上,按相应档位分别给予采购方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类产品次年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采购金额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当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九)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采购的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提供方均是从事轨道交通装备(技术)研发、生产、服务等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企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上填报轨道交通相关信息;
2.申报单位与申报单位采购的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提供方不为“关联方”;
3.申报单位采购的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符合成都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方向;
4.申报单位首年度(自申报单位首次申报起算)采购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且采购额达到相应档位;
5.申报单位每年仅申报一次。
(十)申报材料
1.轨道交通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应用奖励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单位上两个年度(自然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报备并赋码〕;
4.申报单位采购轨道交通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的明细表、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回单、采购验收单等佐证材料;
5.申报单位采购轨道交通重点装备产品和生产设备的提供方关于研发、生产该产品(设备)的作证材料;
6.诚信申报承诺书;
7.申报单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年内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下载、打印);
8.其他可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备注:在注册蓉易享平台时已提交过的材料可不重复提交。
(十一)申报渠道:“蓉易享”
四、支持行业(商)协会带领企业“走出去”
(一)事项名称:轨道交通行业(商)协会带领企业组团“走出去”补助项目
(二)事项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轨道交通行业(商)协会带领企业组团“走出去”抢订单,对在市域外主办交易会、洽谈会、对接会、展览会等会展活动的,按照活动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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