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促成不少于2家组团企业与市域外(活动主办地)企业在活动期间签订购销合同,且在申报年度内实际完成购销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70%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四)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五)责任处室:轨道交通产业处
(六)政策咨询:028—61881635
(七)支持对象:从事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行业(商)协会。
(八)支持标准:对在市域外主办交易会、洽谈会、对接会、展览会等会展活动的,按照活动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对促成不少于2家组团企业与市域外(活动主办地)企业在活动期间签订购销合同,且在申报年度内实际完成购销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70%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和组团企业是从事轨道交通产业相关业务的行业(商)协会、企业,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www.cdxjj.net)上填报轨道交通相关信息;
2.会展活动包含在市域外主办的轨道交通产业交易会、洽谈会、对接会、展览会等;
3.该活动开展前已填报轨道交通行业(商)协会带领企业组团“走出去”展会活动审批备案表(附组团企业相关信息名单),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轨道交通产业处备案;
4.该活动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5.该活动投入不低于20万元且组团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6.同一活动只能由一个主办方申报一次。
(十)申报材料
1.轨道交通行业(商)协会带领企业组团“走出去”奖补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自然年度)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报备并赋码〕;
4.申报单位提供与组团企业签订的协议文件;
5.申报单位提供主办活动投入明细表及佐证材料(包含发票、结算清单、购买服务协议等);
6.申报单位提供活动情况报告(包含活动背景、活动目的及意义、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等);
7.申报单位提供活动真实性证明材料(包含该活动邀请的重点嘉宾名单及参会照片、签到表及现场照片、媒体报道文字照片、活动方案及海报等);
8.申报单位提供组团企业活动期间签订的合同和在申报年度内实际完成合同购销金额的发票、银行票据等佐证材料;
9.申报单位提供签订合同双方企业出具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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