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8项为通用检测项目,标注※的项目为选测项目。
附件2-1
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
安全性自我声明
本单位(道路测试主体名称)因业务需要,于成都市锦江区开展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在测试期间将严格按照《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基本信息》(见背面)的内容,遵守《锦江区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运营与示范应用管理指南(试行)》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为安全有序开展道路测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道路测试主体单位法人签章) (成都锦江区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运营与示范应用联合工作组章)
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基本信息
道路测试主体 | |
道路测试车辆识别代号 | (须依次列出车辆识别代号或唯一性编码) |
道路测试安全员 | (须依次列出安全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
道路测试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道路测试路段 | (须依次列出,测试路段或区域名称与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一致) |
转场路段 | (须列出低速无人车在道路测试路段间进行转场的路段) |
附件2-2
低速无人车运营
安全性自我声明
本单位(运营主体名称)因业务需要,于成都市锦江区开展低速无人车运营,在运营期间将严格按照《低速无人车运营基本信息》(见背面)的内容,遵守《锦江区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运营及示范应用管理指南(试行)》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为安全有序开展运营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运营主体单位法人签章) (成都锦江区低速无人车道路测试运营与示范应用联合工作组章)
低速无人车运营基本信息
运营主体 | |
运营车辆识别代号 | (须依次列出车辆识别代号或唯一性编码) |
运营安全员 | (须依次列出安全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
运营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运营路段 | (须依次列出,运营路段或区域名称,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一致) |
停放位置 | (须列出车辆在运营期间进行临时停放的详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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