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申报渠道:“天府蓉易享”平台、成都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
11. 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4月30日
12. 承诺兑现时间:申报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及资金分配方案商务部门审批程序并报市政府终审;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3. 审批环节及时限:(1)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2)市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核,初步确定奖补企业及奖补金额,在市商务局官网公示,时限38个工作日。(3)市商务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4)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4. 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8月12日起生效。支持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
15. 其它需要明确的规则
(1)确保材料真实。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材料,申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诚信合规经营。申报单位未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名单。
(九)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1. 事项内容:对采用外汇衍生品进行汇率避险且有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中小微企业给予支持。
2. 事项分类:无需申报
3. 主管部门:市商务局
4.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服务贸易处
5. 联系方式:61883647、61883759
6. 支持对象:外贸中小微企业
7. 支持标准:对外贸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指企业在银行开展人民币外汇远期、人民币外汇期权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履约金额,按50元/万美元(非美元货币按履约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美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8. 申报条件:在成都市注册,依法纳税,正常经营,纳入成都海关统计的2024年进出口额或服务贸易项下跨境收支低于6500万美元(按2024年最后一个工作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且有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绩的企业。
9. 申报材料:以监管部门反馈材料为准。
10. 申报渠道:无需申报
11. 申报时间:以监管部门反馈材料为准。
12. 承诺兑现时间:申报截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及资金分配方案商务部门审批程序并报市政府终审;资金分配方案最终审批程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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