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12-06 | 59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五条【个人技能提升补贴】  个人技能提升补贴是培训对象个人缴费参加承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劳动者个人一定标准的补贴。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1年内实现对口就业创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10%予以补贴。

第十六条【免费培训】  免费培训是指政府部门依托培训机构组织就业重点人群参加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期间产生的与职业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进行全额免除,培训后学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机构一定标准的补贴。

 

第五章  培训计划

第十七条【工作程序】  补贴培训建立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制度,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采取自下而上申报、各级统筹平衡、上下联动确定的方式开展,合理确定全省培训需求。各市(州)综合考虑本地区重点产业分布、县域差异等因素,统筹平衡所属各县(市、区)年度培训计划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综合全省重点工作需求、重点群体平衡、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统筹优化确定全省年度培训计划。

第十八条【工作要求】  编制过程中健全培训计划征集及会商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发动各类培训主体申报培训计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落地实施。各级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就业重点群体培训意愿、劳务输出地招工需求、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等信息,作为培训计划制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培训计划编制及完成情况作为培训资金分配、项目载体建设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九条【项目制培训实施要求】

(一)项目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定期制定并发布本级项目征集公告,明确征集对象、范围、条件、评审方式、截止时间等,并纳入本级补贴培训工作安排。项目申报主体应制定培训方案,报培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或农民工服务中心等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审核并提交培训申请资料。培训申请应包括以下要素:项目申报表、承训机构、培训计划、监督管理、绩效评估、资金使用计划等。

(二)项目审核。经办机构负责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应根据项目类别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和培训补贴总额。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