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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厅直中职学校教师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函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4-12-25 | 20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直相关部门,厅直有关部门,省内各相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厅直中职学校教师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相关单位商请推荐中职学校教师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库类别及推荐范围

推荐在全省中职学校教师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

二、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哲社)文化领军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遴选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文化和旅游厅审议的程序,采取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登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服务信息系统(https://wlzc.tsichuan.com/)注册(已注册专家可以继续沿用原有账号),并按照申报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具体填报流程详见《专家推荐工作操作流程》(附件4)。填报完成后,应生成并打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专家推荐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中职学校教师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览表》,详见附件1-2)。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推荐表》《一览表》进行复核并盖章上报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对收到的《推荐表》《一览表》进行审核,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盖鲜章,再将纸质材料汇总报送到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干部和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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