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助力农业经营主体纾解资金需求,实现稳产保供,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试行) 等3个文件的通知》(成办发〔2022〕16号)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
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项目所在地在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
(二)贴息时限范围
本批次贴息的时限范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贴息项目范围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以下三类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1. 粮油种植项目
粮食作物:谷物(水稻、小麦、玉米、高粱)、豆类(大豆、 豌豆、胡豆)、 折粮薯类(洋芋、甘薯)。
油料作物:油菜籽、花生、芝麻、向日葵、花椒、橄榄。
2. 现代农业种业项目农作物、畜禽、水产。
3. 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二、贴息标准
(一)对从事粮油种植、现代农业种业生产经营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100%贴息。
(二)对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从事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100%贴息。
(三)贴息利率按贴息时限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平均值5年期以内(含5年)3.46%,5年期以上4.1%计算。若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贴息利率,按实际贷款利率执行。
(四)每个项目主体或多个项目同一主体在贴息时限范围内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五)对在贴息时限内获得过其他财政贴息项目不再享受贴 息补助;对存在“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不予贴息补助;对在贴息时限内存在涉农领域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或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贴息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1)。
(二)开户许可证(申报主体为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提供)。
(三)贷款合同、放款凭证、还息凭证、还款凭证。
(四)项目佐证材料。
1. 粮油种植项目
土地流转合同或承包合同、农资采购发票或收据、种植场地照片等。
2. 现代农业种业项目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水产 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农资或饲料采购发票、场地照片等。
3. 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猪仔饲料采购发票或收据、养殖场地照片等。
(五)其他必要材料
申报贴息项目需与贷款合同用途保持一致,如贷款合同未写明贷款用途或与申报项目不一致的,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贷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