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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修改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东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东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2-02 | 95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成办发〔2024〕37号)要求,成都东部新区修订形成《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1月1日前反馈至邮箱dbxqsthj@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急预案反馈意见”。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成都东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五)预案体系

二、应急响应分级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一)黄色应急响应

(二)橙色应急响应

(三)红色应急响应

(四)其他响应措施

(五)名称术语解释

四、应急响应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和发布

(二)应急响应传达与实施

(三)应急响应调整及解除

五、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二)技术保障

(三)经费保障

(四)督查保障

(五)宣传保障

六、监督问责

七、应急预案的修订、解释和实施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职责分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统筹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提高预测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参照成都市近年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评估结果和实践经验,结合成都东部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预测可能发生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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