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色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呼吸道疾病患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建议暂停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建议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建议教育部门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取消户外活动。
(4)建议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气)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祭祀活动管理,倡导寺庙宫观减少露天焚烧香蜡纸钱等易产生烟尘的活动。
(3)在本预案强制性减排措施以外的领域,倡导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等特殊情况外,白天作业时要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4℃时停止洒水作业)。
(2)石材加工企业全天停止露天作业,场地内每天清扫冲洗作业不得少于3次;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喷淋不得少于6次。
(3)全天禁止以下作业工序:
①房屋修缮、房屋拆除、露天焊接、河道整治、路面铣刨、桩类作业、石材切割、建筑构件破拆、基坑护坡粉浆、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转运、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涉及颗粒物排放的作业(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②大中型装修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道路桥梁防腐维护、人行道护栏翻新、道路交通隔离栏翻新、道路标线和标识涂装、广告牌喷涂粉刷或翻新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作业(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③易产生扬尘、烟(粉)尘的建材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
(4)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工程作业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全天禁止汽修企业开展调漆、喷涂、烘干、打磨等作业工序(绿色钣喷汽车维修企业除外)。
(6)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名单(含轮产减排计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含轮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