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关于公开征求《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修改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东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成都东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2-02 | 9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六、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通过城运中心事件交互枢纽系统向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应急响应有关信息。

十七、各镇(街道)

1.按照《成都东部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修订)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在本预案发布后,在30日内向新区生态委办公室备案。

2.确定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名单并及时更新。

3.建立名单管理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辖区内停产、限产市控工业企业名单、按相关要求实施错时生产企业和错时施工工地的名单;负责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确定辖区内“一厂一策”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4.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信息接收反馈和应对工作报送,接到应急响应启动指令后立即(当天紧急启动的情况下2小时内,一般情况下4小时内)转发、传达消息;启动本辖区应急预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