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全天禁止通行。
(8)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全天禁止通行。
(9)园林绿化作业禁止使用燃油机械(应急作业除外)。
(1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以及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垃圾等,加强餐饮业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
(11)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增加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12)联防联控区域:以下车辆在工作日6:00至22:00时段内,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①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7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国三排放标准的汽油车;
②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特殊车辆除外);
④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橙色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建议儿童、老年人、呼吸道疾病患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建议暂停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建议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建议教育部门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取消户外活动。
(4)建议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气)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祭祀活动管理,倡导寺庙宫观减少露天焚烧香蜡纸钱等易产生烟尘的活动。
(3)在本预案强制性减排措施以外的领域,倡导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等特殊情况外,白天作业时要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4℃时停止洒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