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向6:鼓励企业成为“单项冠军”(免申即享)
A. 支持对象
上年度申报认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且首次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企业(含首次复核通过且未享受过该条款的企业)。
B. 支持标准
对首次认定/复核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C. 采信依据
以工信部(https://www.miit.gov.cn/)发布的名单为依据(如机构调整,以新机构发布的名单为准)。
D. 兑现部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李老师028-64654913。
支持方向7:鼓励企业冲刺“500强企业”(免申即享)
A. 支持对象
上年度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世界企业500强(工业领域)”榜单,且未享受过成都高新区同类条款的企业(集团)。
B. 支持标准
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世界企业500强(工业领域)”的企业(集团),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若企业同时位列多个榜单,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C. 采信依据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http://www.acfic.org.cn/)当年发布的排行榜为依据;“中国企业500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http://cec1979.org.cn/)当年发布的排行榜为依据;“世界企业500强”以《财富》(https://www.fortunechina.com/)当年发布的排行榜为依据。
D. 兑现部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李老师028-83345071。
(三)支持企业上云
支持方向8: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能”(免申即享)。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发改〔2023〕164号))“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能’”条款执行。如该条款修订,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处),许老师028-85156319。
(四)支持企业上市
支持方向9:上市后备奖励(免申即享)。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创〔2023〕9号)“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条款执行。如该条款修订,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成都高新区国资金融局鄢老师028-8522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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