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向10:上市挂牌奖励(免申即享)。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创〔2023〕9号)“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条款执行。如该条款修订,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成都高新区国资金融局鄢老师028-85225030。
(五)服务企业发展
支持方向11:企业服务站运营补助(易申快享)
A. 支持对象
成都高新区认定的企业服务站运营单位(《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站认定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B. 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运营单位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和开展服务活动支出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运营补贴。
C. 申报条件
(1)服务情况满足《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站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2)经营情况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情况、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D.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年度服务工作报告;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上一年度四川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书式完税证明;
(5)“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和开展服务活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须由上年度四川省排名前100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诚信申报承诺书。
申报材料模板需企业在申报时自行下载。
E.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胡老师028-85339186。
支持方向12:小微企业房租补贴(易申快享)
A. 支持对象
入驻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站的小微企业。
B. 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租金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租金补贴。
C. 申报条件
(1)三年内新注册成立;
(2)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3)与服务站管理运营方直接签订租房协议且无投资运营关联。
(4)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情况、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D.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查询结果(网页查询截图)、小微企业声明;
(3)上一年度及上一季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四川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书式完税证明;
(5)租赁费用支出明细表;
(6)租赁费用公对公正式发票和银行公对公转账记录;
(7)租赁合同复印件;
(8)诚信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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