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模板需在企业申报时自行下载。
E.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胡老师028-85339186。
支持方向13:引进企业房租补贴(易申快享)
A. 支持对象
已入驻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站但登记注册关系在高新区以外,经企业服务站培育推介后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区的“四上”企业。
B. 支持标准
对经企业服务站培育推介后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区的“四上”企业,自登记注册关系变更之日起三年内,每年按实际缴纳租金10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租金补贴。
C. 申报条件
(1)企业为“上规、上榜、上云、上市”企业;
(2)企业与服务站管理运营方直接签订租房协议且无投资运营关联;
(3)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已于上年度变更至成都高新区,且变更前已入驻企业服务站1年以上(指签订租房协议并缴纳租金)。
(4)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情况、近三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D.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3)“四上”企业认定通过的证明资料(通过相关条款明确的“采信依据”所述渠道获得,以认定文件、网页截图等形式上传,其中规上企业可提供上一年度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度报表);
(4)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四川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书式完税证明;
(6)租赁费用支出明细表;
(7)租赁费用公对公正式发票和银行公对公转账记录;
(8)租赁合同复印件;
(9)诚信申报承诺书。
申报材料模板需企业在申报时自行下载。
E.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胡老师028-85339186。
支持方向14:支持“四上”企业集聚发展(易申快享)
A. 支持对象
首次迁入成都高新区且未享受过本政策相关条款的“上规、上榜、上云、上市”企业。
B. 支持标准
参照本政策相关条款规定的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首次迁入成都高新区的“上规、上榜、上云、上市”企业对应标准的资金支持。
C. 申报条件
(1)2024年6月11日后,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首次变更为成都高新区;
(2)企业迁入成都高新区前,已获得“上规、上榜、上云、上市”企业相关认定。
D.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3)“四上”企业认定通过的证明资料(通过相关条款明确的“采信依据”所述渠道获得,以认定文件、网页截图等形式上传,其中规上企业可提供上一年度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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