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兑现部门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何老师028-85236423。
支持方向2:上规入库奖励(免申即享)
A. 支持对象
上年度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入统,且未享受过成都高新区同类条款的工业、服务业及商贸业企业。
B. 支持标准
对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入统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5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2.5万元“稳规”奖励。
C. 采信依据
以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统计)确认的首次上规入库名单为依据(如机构调整,以新机构确认的名单为准)。
D. 兑现部门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上规政策资金兑现,舒老师028-89109889;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局负责服务业、商贸业企业上规政策资金兑现,潘老师028-85339232(服务业)、田老师028-85323716(商贸业)。
支持方向3:上规贡献奖励(部分免申即享)
A. 支持对象
上年度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入统,且未享受过成都高新区同类条款,并达到本方向规定的高位上规标准的工业、服务业及商贸业企业。
B. 支持标准
(1)工业企业。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入统,且年度营收在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及以上,在享受“支持方向2:上规入库奖励”基础上分别再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共计30万元、40万元。
(2)服务业企业。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入统,且年度营业收入分别在2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1亿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5000万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及以上,在享受“支持方向2:上规入库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5万元奖励,共计20万元。
(3)批、零、住、餐企业。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入统,且年度营业收入分别在2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在享受“支持方向2:上规入库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5万元奖励,共计20万元。
C. 执行方式
首次上规奖励采用“免申即享”方式执行。以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统计)确认的首次上规入库名单为依据(如机构调整,以新机构确认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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