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决定》。这是该条例自2007年施行以来第二次修正,修正后的《条例》共5章35条,主要修改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紧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层面立法动态,对发明人、设计人报酬与奖励作援引性规定,激发专利创造与运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二是聚焦公园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需求,创新探索技术调查官等特色制度,为专利纠纷处理和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专业和技术支持;三是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提升专利行政裁决有效性与合法性,进一步规范专利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200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3年8月30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决定〉的决定》修正 根据2024年6月20日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专利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专利违法行为的行政查处
第三节 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
第四节 其他专利保护规定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专利保护与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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