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 提升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质效。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的风尚,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育种单位保护意识,鼓励育种者及早申请保护,引导申请者依规开展委托测试。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强化企业自律和信用建设,自觉维护种业知识产权。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案件办理,优化案件审查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种植业处、科教处、法规处、市执法总队、市种子站)
(二)强化品种管理
2. 规范农作物审定、登记品种管理。协助开展水稻、玉米自主试验监管工作。结合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开展审定、登记品种市场大清理活动,核查审定、登记信息,依法严格处理应当审定和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违法违规推广、销售等行为。(责任单位:种植业处、市执法总队、市种子站)
(三)加强种子质量监管
3. 严格制种基地监管。对国家级制种大县、省级主要制种基地、种畜禽良繁基地、蚕桑种子(苗)生产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制种单位的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品种来源和产地检疫等内容,严查无证生产、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巡查,探索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引导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种子认证能力建设,提升种源质量水平。(责任单位:种植业处、养殖业处、科教处、市种子站、市畜禽资源中心、市执法总队、有关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4. 加强企业检查。实施种业企业事中事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失信种业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种业监管执法和行政许可信息全量归集至“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和当地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对外公示,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录入“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种业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和种子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种子质量,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加强种畜禽、蚕种销售合同检查,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种类不符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企业严格种子质量管控,鼓励农作物种子企业积极参与种子质量预警活动,发现不合格种子及时进行处理,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对近年来检查中发现问题、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开展通过种子认证、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可减少检查抽查频次。配合省厅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责任单位:法规处、种植业处、养殖业处、市执法总队、市种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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