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培训宣传
15.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种业执法能力。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定期开展普法学习,公开发布一批打假护权典型案例,并将案例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择优转报至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厅将定期通报各地种业案件查处情况,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责任单位:法规处、市执法总队、市种子站、市畜禽资源中心、种植业处、养殖业处、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法定职责,是规范种业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具体实施方案。我局将适时派出检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制种基地、企业、市场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区(市)县要抓细抓实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完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
(三)强化队伍支撑
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执法监管工作力量,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置,提升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监管执法能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总结
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及时开展工作总结,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11月2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1-2个)以正式文件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市执法总队。
联 系 人: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 唐小梅
联系电话:(028)61883553
邮 箱:cdsnwzzyc@163.com
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唐虎
联系电话:(028)81264745
成都市种子管理站 贺康
联系电话:(028)8506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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