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281号)要求,我局结合成都实际,制定了《2024年成都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具体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成都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部署,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种业发展质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以及种业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假劣种子明显减少,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品种管理不断优化,提升准入品种标准,健全品种“身份证”管理,逐步梳理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逐步提高种源质量;种业检测鉴定和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国家级制种大县、区域性良繁基地、种畜禽良繁基地及省级农作物种子(苗)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出现重大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事故,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
(二)细化目标
市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数量覆盖率不低于50%,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种苗)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各区(市)县政府采购的种子抽样覆盖率达100%,检查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国家级制种大县、良繁基地及省级农作物种子(苗)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种子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种苗)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达到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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