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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细企业用工保障和人社公共服务的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1-11-29 | 7159 次浏览 | 分享到:

 胡雯茜;联系电话:028-87706272

九、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一)适用对象:成都市参保企业完成新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岗前培训任务且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其中,新聘用人员,是指被企业招聘,或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企业工作,已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不足12个月的新进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协议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培训由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一致后开展,以其中一个主体申报。

(二)补贴标准:岗前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申请程序1.企业自主培训。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由职工所在企业结合岗位需要与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和组织方式,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组织。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培训方式开展岗前培训的,应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2.培训后提交资料。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按参保关系向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和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20条政策措施专栏”—培训政策,下载相关表格。3.审核与拨付。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名称、培训人数、培训平台、及补贴金额等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解读人:局职建处 杨璐荧;联系电话:028-61888231

十、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适用对象:成都市参保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对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完成了培训任务的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培训补贴。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2.高技能人才培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技师每人5000元、高级技师每人6000元;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技师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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