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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细企业用工保障和人社公共服务的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1-11-29 | 7170 次浏览 | 分享到:

2.企业停工期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但享受多次补贴时,必须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才能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三)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根据企业职工岗位需求自主确定,但应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平台由企业或职工自主选择,但是应具备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等条件。鼓励企业优先选择政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免费职业技能平台提供线上培训服务。

(四)申请程序1.培训前备案。培训前按参保关系向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基本情况、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及等级、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备案。备案的同时,签订申请告知承诺书。2.开展培训。企业按照备案的培训方案组织企业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3.培训后提交资料。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向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培训费用发票、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20条政策措施专栏”—培训政策,下载相关表格。4.审核与拨付。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培训人数及花名册、平台及补贴金额等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解读人:局职建处 杨璐荧;联系电话:028-61888231

十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一)适用对象:原则上是我市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设项目应与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我市特色优势产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二)主要功能: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及其他有职业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培训,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同时承担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三)补贴标准:在市级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对新评定的市级基地建设项目给予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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