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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4-12-20 | 116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4.合同中含有非法垄断技术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条款的;

5.证明材料不出具或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6.书写单位名称与印章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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