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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彭州市推进服务业提质倍增八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 | 发布机构:彭州市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12-16 | 533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年度在“统计云”平台的数据(“统计云”平台登录截图);

5.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

注: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申报流程

1.企业经相关行业责任部门、产业园区或镇(街道)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

2.市商务局进行初审后,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计;

3.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审计意见提出通过评审的项目名单和奖励资金建议方案,报分管市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复审;

4.市财政局复审后,按照审核后金额将兑现资金拨付至市商务局;

5.市商务局向申报企业兑现资金。

●政策咨询

彭州市商务局商务博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60432733

 

●政策原文

2.对评为成都市甲级及以上商务写字楼、专业(特色)楼宇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评为成都市甲级(含)以上商务写字楼、专业(特色)楼宇;

2.企业在政策实施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违反投资合同、劳资纠纷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

3.未被司法机关和“成都信用”公众网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奖励标准

评为成都市甲级及以上商务写字楼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成都市甲级及以上商务写字楼复评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评为专业(特色)楼宇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专业(特色)楼宇复评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流程

免申即享

●政策咨询

彭州市商务局商务博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60432733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原文

1.对首次“上规”服务业企业和“上限”商贸单位,依据其类型和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2023年以来首次纳入“统计云”平台统计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含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2.申报主体在政策实施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违反投资合同、劳资纠纷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

3.未被司法机关和“成都信用”公众网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奖励标准

对2023年以来,首次纳入统计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单位,根据升规入统行业不同,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一次性“升规”奖励。其中,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单位给予8万元奖励;住宿业,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业,教育业,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行业统计的房地产单位(含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属于月度入库(限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再追加给予其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限上且增速保持正增长的,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稳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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