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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核医疗全产业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政策来源: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中共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1-26 | 3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核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24〕13号),加快推动核医疗产业建圈强链,打造全国领先的核医疗高地,经研究,决定实施四川省核医疗全产业链攻坚工程,实施期5年。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核医疗产业作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新赛道产业的重要支撑,聚焦我省核医疗产业发展中核素供应不足、关键平台缺失、政策机制制约等卡点堵点问题组织攻坚,提升从医用同位素生产到放射性药物研发,再到核医疗装备制造、临床应用的全产业链安全性和韧性,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核医疗产业集群。

二、保障核素生产供应

突破核素制备关键技术,开展靶件制备、分离纯化等技术和装置研发,支持医用同位素科研生产条件建设,按核定投资额20%给予企业或单位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支持核医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项目,缓解资金自筹压力。鼓励新品种医用同位素投放市场。

三、攻关创新核药研发

每年布局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不少于20项。支持创新核药研发,对进入III期临床试验、获得药品批准文号且有实质销售的核药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金奖励。实施一批新型核药等领域揭榜挂帅科研项目、医工结合创新团队项目。支持建设高标准专用场地,扩大科研生产规模。对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定的新建核药产线,给予企业单次500万元的奖励。支持国产创新核药扩大销售,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对参加“川行天下”重点支持的境内外展会和经贸活动的企业予以支持。

四、加快医疗设备研制

支持核医疗设备生产企业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支持。对获得国省认定的首台(套)核医疗设备,按照我省支持医疗健康装备产业发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对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产业化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加速关键产品研发,尽快形成Flash放疗装置、高能级电子直线加速器、质子加速器、回旋加速器等生产供货能力。

五、突破临床应用瓶颈

在全省范围内依托医疗机构布局建设3—5个核医疗领域重点实验室,给予每年不少于100万元的持续稳定支持。鼓励省内三级医院核医学科提档升级,对拓展临床诊疗能力的条件建设项目,按核定投资额20%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突破“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精神疾病”诊疗瓶颈,推动一批放射性药物临床应用。支持省内高校设立放射医学、核医药相关专业,加强新医科建设。加快建设核医学临床技能培训基地,持续推进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核医药产业学院、川北医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核工程与核技术产业学院、西南科技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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