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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其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10-16 | 3538 次浏览 | 分享到:

(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近三年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7.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药品注册分类佐证材料。

(4)完成和进入相应研发阶段的佐证材料(取得药品注册证的还须提供药品注册证,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还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项目方案,项目研发投入表,项目研发投入所涉及的相关合同、主要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6)项目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须具二维码标识)

(7)申报单位承诺书。

(6)其他材料(详见申报通知)。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8.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二)支持改良型新药研发

1.事项内容:对2类改良型新药,完成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按相应阶段研发投入的10%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300万元奖励,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并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证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及责任处室: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医药健康产业处,联系电话61881605。

4.支持对象:我市独立法人企业。

5.支持标准:对2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按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项目研发投入归集时间不超过3年;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药品注册证的,按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项目研发投入归集时间不超过3年;对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并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证的品种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6.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为2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或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药品注册证,或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并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证。

(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近三年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7.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药品注册分类佐证材料。

(4)完成和进入相应研发阶段的佐证材料(取得药品注册证的还须提供药品注册证,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还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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