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合规】
1.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
2.应按照MZ/T032-2012中第4章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规范或规程;安全检査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核与奖惩制度。
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应符合MZ/T032-2012中第12章的要求,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及其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类型;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原则;处理流程;工作要求;突发事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老年人自伤、跌倒、噎食、窒息、误吸、走失、烫伤。
4.养老机构发生意外或可能引发意外的过失行为后,应按要求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疫情,应及时向机构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从业人员合规】
1.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对养老服务行业要有充分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了解老年人基本生理、心理情况,懂得与老年人基本沟通技巧,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
2.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损害老年人及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禁止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侮辱、诽谤老年人及服务对象的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3.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应充分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遵守养老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禁止妨碍其正常工作;按照公布的项目和价格提供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遵守国家、省、市各项标准规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和接待服务用语。
4.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组织管理经验,熟知《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职业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熟悉信息化管理。
5.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工作能力,掌握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职业技能,熟知《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要求,具备交流沟通、心理疏导、洞察研判和应急处置等能力。
6.养老护理员等相关服务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服务安全和企业文化等岗前培训并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无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条件的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
【运营资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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