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材料
该条款为免申即享政策,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智能终端产业处,联系方式:61881637。
第七条 支持企业减碳降碳绿色发展
(一)对参与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年度绿色电力消费量超1000万千瓦时的企业,按年度实际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金额或绿证采购金额的40%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补助。
1.申报条件
(1)智能终端企业通过绿电直接交易或通过购买国际绿证(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I-REC或全球可再生能源交易证书APX TIGR)和国内绿证(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EC)进行可再生能源消纳;
(2)年度绿色电力消费量超1000万千瓦时。
2.支持标准
(1)年度绿色电力消费超1000万千瓦时的智能终端企业,按年度实际绿色电力环境价值金额或绿证采购金额的40%,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补贴;
(2)参与绿证交易且满足申报补贴条件的企业,其补贴对应电量不超过企业实际用电量。
3.申报材料
(1)智能终端产业减碳降碳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2)申报主体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绿电购买合同、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绿色环境价值金额证明、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绿电直接交易的企业提供);
(4)绿色电力证书购买合同、绿色电力证书、银行划款凭证、企业实际用电量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绿证的企业提供);
(5)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4.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智能终端产业处,联系方式:61881637。
(二)对已进行产品碳排放后再参与“碳信用”交易抵消碳排放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碳核查、“碳信用”交易总金额的4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1.申报条件
(1)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运输等阶段进行了相关减排降碳工作;
(2)企业通过购买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核证碳标准(Verified Carbon Standard, VCS)、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GS)、中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CCER)、美国碳登记(American Carbon Registry,ACR)、气候行动储备(Climate Action Reserve,CAR)、REDD+交易构架(Architecture for REDD+ Transaction,ART)、全球碳委员会(Global Carbon Council,GCC)、生存计划标准(Plan Vivo Standard,PVS)签发的“碳信用”等方式进行碳抵消并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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