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决赛名单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决赛通知。
(三)决赛。
1.专家抽取。赛事组委会办公室从文化和旅游厅专家库中按艺术门类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省内专家,邀请部分省外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评审专家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省外专家所占比例不少于30%。
2.专家评审。决赛采取现场评分和会议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委现场观看演出,按照比赛标准独立评分,评分不亮分。比赛结束后计算参赛作品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分数平均数即为该参赛作品的终评得分。在终评得分基础上,经会议评议出等次奖。
3.结果复核。组委会办公室对专家评审结果及等次奖进行复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在复核过程中,如有争议,由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果,则由主任会议以简单多数做出裁定,报组委会同意后执行。
4.公示及公布。获奖名单在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文化和旅游厅厅务会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比赛结果并可适时组织颁奖。
第四章 比赛标准与奖励办法
第十条 比赛标准
(一)四川省青年川剧演员比赛
从唱念、身段动作、武功及技巧、人物塑造和舞台作风等方面进行考评。音色优美,音调和谐,咬字清晰,发音到位;动作规范熟练、流畅具有韵律感,乐器节奏准确;武功演绎规范熟练,技巧运用扎实全面;服装道具严谨贴切,人物呈现生动细腻、准确有深度;表演自然,仪态大方,台风稳健。
(二)四川省戏剧小品(小戏)比赛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剧情完整、结构流畅;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物塑造鲜活、台词表述清晰、表演生动;风格显著、具有创新;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
主题鲜明,具有创新性和较高审美价值;编创结构符合舞蹈表现规律,具有连贯性、完整性;演员基本功扎实,专业技术能力突出,具有强烈的艺术表现力与感染力,表演完美体现作品的主题与情感;音乐、服装、道具运用恰当。
(四)四川省曲艺杂技木偶皮影比赛
1.曲艺类
具有该曲种的艺术特性,有创新;作品的剧本、墨本、道白、唱词、唱腔设计、伴奏音乐、表现形式、编排、服装设计、舞美设计等具有较强艺术性并融合统一;演员具备应有的功底基础,能生动地塑造人物和表达作品意境;伴奏乐器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2.杂技类
具有较强的技巧性和民族性,整体要求有“惊、险、奇、绝”的舞台呈现;具有一定思想性和文化内涵,有独特的创意;动作设计安全、科学、合理;演员功底扎实,动作准确规范流畅;技巧完成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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