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入规上企业统计、四川省瞪羚企业的,分别给予孵化空间运营单位1万元/家、1万元/家、3万元/家的奖励;在孵企业首次获得专业基金机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孵化空间运营单位2万元/家的奖励。
14.强化人才引育。支持医院、科研机构、企业探索建立临床研究“大PI(首席研究员)”计划,对引入、培育的“大PI”按其年收入的5%给予用人单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400万元。对引育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根据人才层级,在安居保障、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15.强化载体支撑。打造高质量产业载体空间,建成500万平方米高品质产业载体,满足生物疫苗产品研发、生产需求。对租赁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优质生物疫苗企业及机构,自起租日起3年内,按实际租金的60%给予支持,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米;对购置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的优质生物疫苗企业及机构,按装修、设备投入部分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16.强化金融服务。以市场化方式参股或设立涵盖项目落地、股权投资、新药引进等领域的1000亿级生物疫苗产业基金群,重点投向重大产业化及创新项目;针对通过银行贷款产品获得贷款融资的生物疫苗企业,给予同期贷款利率LPR不高于50%的标准进行贴息补助,年度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优质生物疫苗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对在资本市场实现IPO(首次公开募股)的生物疫苗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投资区内单个生物疫苗产业项目3000万元(含)以上的私募基金,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补贴,每个机构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7.强化市场拓展。发挥春熙路—锦东商圈人气流量优势,依托“云上春熙”平台,设置“生物医药”线上线下展陈专区,打造低价甚至免费的产品策展场景,助力生物疫苗企业降本增效、开拓市场。
18.强化产业联盟。建立生物疫苗产业联盟,开展技术创新协作、交流活动、组织培训及举办高端论坛、展会等大型活动,建立高层次顾问专家智库,推动形成“区域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业协同、集聚集约”的生物疫苗产业发展新优势。自联盟成立之日起,给予联盟适当活动经费补助。
六、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当年实缴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及机构。基因工程、细胞制剂、血液制品等生物医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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