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附加材料
(1)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且出具日期为 2024年x月x日之后;
(2)企业与中介机构的发债合同及资金到账凭证;
(3)相关部门批准发债证明材料;
(4)支付利息的清单及凭证;
(5)知识产权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银行划拨凭证;
(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7)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4.受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联系人:xx老师,联系电话:xxx。
支持方向11:
支持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等促进类工作。对开展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等促进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5万元支持。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成都高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其中科研院所须在政府部门认定的中央级科研院所、省属科研院所、市属科研院所等名单中。
(2)上年度开展相关技术领域专利预警分析、FTO分析、专利导航、专利查新、知识产权贯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分级评价、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上市知识产权辅导、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等其它知识产权促进类工作。
(3)针对同一个专利分析预警类项目仅支持一次。
2.支持标准
(1)上年度开展相关技术领域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FTO分析、专利查新、企业微导航等,并形成分析报告,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资助;
(2)上年度购买知识产权数据库(含数据库账号)或自建知识产权数据库,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70%,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资助;
(3)上年度通过首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包括认证费、第三方机构服务费等)的70%,给予最高2万元资助;
(4)上年度首次通过《创新管理 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分级评价,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分级评价费)的50%给予资助。(一至五级分别不超过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
(5)上年度开展上市知识产权辅导,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70%,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6)上年度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70%,给予最高3万元资助。
3.附加材料
(1)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类: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FTO 分析、专利查新、企业微导航报告,相应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合同书及银行划款凭证、发票等;
知识产权数据库类:知识产权数据库购买合同、银行划款凭证、发票等;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合同书、银行划款凭证、发票等;
不要害怕这个世界,让它对智慧充满敬畏。
我们会第一时间查我们的邮箱,并及时给您满意的回复。
E-mail: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