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性能测定制度健全,有2年以上完整、连续的生产性能测定数据。
(四)具有完整的配种、产犊、群体流动和疫病防控记录。
(五)年度完成性能测定数量:地方品种70头以上;引入品种120头以上;培育品种150头以上。
(六)必测性状:初生、断奶、6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的体重和体尺(体高、十字部高、体斜长、胸围),18月龄背膘厚、眼肌面积。
三、管理要求
(一)所有育种数据记录齐全,技术档案完整、准确,应有专业育种软件管理育种数据,开展数字化育种工作。
(二)所有牛只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完成个体登记(上传至省畜禽遗传评估中心),母牛的所有配种、产犊等繁殖数据都需要及时地、完整地上传。
(三)肉乳兼用牛还应记录305天产奶量、乳脂率、乳蛋白率等性状指标。
(四)有条件的场,应积极开展核心群种牛基因组测定。
(五)留种种牛应进行过性能测定,有遗传评估成绩和留种记录。
(六)场内性能测定记录、选种选配记录等原始档案应与场内育种软件等电子记录相对应,上传至省畜禽遗传评估中心的数据应与场内原始档案、场内育种软件一致。
附件:3.1肉牛品种登记办法
3.2四川省肉牛核心育种场遴选申请表
3.3四川省肉牛核心育种场遴选现场审核表
3.4四川省肉牛核心育种场核验申请表
3.5四川省肉牛核心育种场核验现场审核表
3.6肉牛性能测定数据技术规范
3.7四川省肉牛核心育种场年度数据考评细则
点此下载: 附件3.1-3.7
四川省肉羊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
(试行)
一、种群要求
(一)生产经营的种羊应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收录或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品种。
(二)种群符合本品种特征,无遗传缺陷和损征,质量符合种用要求。
(三)核心群基础母羊单品种数量要求:绵羊地方品种或培育品种不少于1000只;绵羊引入品种不少于600只;山羊地方品种或培育品种不少于600只。种羊体型外貌符合相应品种特征和种用要求。种群健康状况良好。
(四)符合《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羊重大或重要疫病控制要求。经县(市、区)级以上动物防疫机构检测,口蹄疫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无疫标准,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且病原学检测阴性;布鲁氏菌病达到非免疫净化标准,布鲁氏菌抗体检测阴性;小反刍兽疫根据当地免疫政策规定,达到免疫无疫,即免疫抗体合格率90%以上且病原学检测阴性(要求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的地区)或者非免疫净化标准(要求小反刍兽疫不免疫的地区)。其他疫病防控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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