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账号注册→个人账号注册、申报→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线下提交→复核→发证→返还评审表。
(一)注册。系统按照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天府新区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注册。区级行业部门注册,报党群工作部审核;行业主管单位、一级平台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上级部门(单位)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报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审核。
(二)线上申报。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每年的1、4、7、10月),受理已达到申报时限的个人初定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选择本人工作单位,新增申报“职称初定”,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后,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用人单位需明确专人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拟认定职称任职资格、主要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不确定档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初定职称的工作年限。考核评议通过人员,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用人单位以法人登录方式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审核,上传《公示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逐级审核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
(四)线下提交。每个季度第二个月(即每年2、5、8、11月),申报材料经网上逐级审核,直至审核流程显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本人在诚信承诺书、工作总结等涉及签字的地方亲笔签名后,统一递交单位经办人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五)考核认定。每个季度第三个月(即每年3、6、9、12月),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全面考察,根据实际需求综合采取考核认定、面试答辩、考试、个人述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方式方法以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安排。考核认定合格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四川省职称初定申报表》行业主管部门处加盖公章后报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六)复核发证。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复核,党群工作部确认印发文批准其初、中级任职资格。按流程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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