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样式及填写规范
1.名称:填写学校全称。例如: XX 市(县、区)XX 职业技 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填写办学场所的详细地址,应注明所在街道、门牌 号、楼栋(座)号、楼层号、房间号。有多个办学地址的,需逐 一填写。
3.校长:填写经学校决策机构聘任、符合法定任职资格的校 长姓名。
4.举办者:填写经审批机关核准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的法人或者个人的规范名称(姓名)。联合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 学校的,按联合办学协议中明确的出资额为序,由多到少,逐一 填写。以捐赠方式举办或无举办者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 学校,举办者可空白或填写“无举办者”。
5.学校类型:填写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6.办学内容:按照实际批准职业(工种)及等级填写,如: 育婴员(五级、四级)。
7.主管部门:填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的全称。
8.有效期限:填写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有效起止日期, 应具体到日。有效期 3 年。
9.发证机关(章):填写审批机关全称。 10.发证日期:填写批复文件日期。
11.备注: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需标注“营利性”。
12.年度检查情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根据年度检查情况加盖年度检查戳
附件 4
成都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设立核验表
评审内容 | 细化指标 | 是否达标(是/否) | 备注(不达标原因) |
举办者 | 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个人 | ||
联合举办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 |||
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定居 | |||
诚信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或者教育培训领域不良从业记录 | |||
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名称 | 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 | ||
章程 | 章程内容符合《设立标准》所列事项要求 | ||
组织机构 | 符合条件的按照党章规定成立党组织 | ||
按要求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 |||
建立以校长(行政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执行机构 | |||
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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