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在工艺装备、窑炉设备等方面开展极致能效和清洁生产优化设计,支持企业探索采用氢能、生物质能源、电能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推广厂房屋顶太阳能发电。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积极申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B级,推动脱硫脱硝剂投加自动化改造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安装。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实现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恢复,同步做好生态修复,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五)做好错峰生产。根据空气质量情况、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市场供需形势等“一地一策”“一厂一策”制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原则上,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为A级的烧结砖瓦企业不参与错峰生产,实施自主减排;其他评级的烧结砖瓦企业参与错峰生产,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其中,B级企业错峰停产时间不少于30天,C级企业错峰停产时间不少于120天;D级或未评级企业错峰停产时间不少于180天。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设施,加强对烧结砖瓦企业生产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度监管,对未按要求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通报,必要时进行约谈并扣减其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得分。
(六)加快“智改数转”。推广大断面隧道窑和自动焙烧、二次码烧等先进工艺技术装备,鼓励企业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推广工艺过程仿真、工艺过程智能化、隧道窑智能控制、质量在线监测、安全环保智能管控等系统解决方案。鼓励企业联合装备制造商开展技术攻关,重点推动高性能装配式隧道窑炉技术装备、自动化分拣打包技术装备、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装备的创新提升。支持企业围绕研发设计、生产控制、质量管理、综合能源利用与管理等关键业务环节全面开展数字化改造,赋能价值创造和业务增长。
(七)强化综合利用。加快烧结砖瓦窑炉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支持砖瓦领域固废适用性技术研发,鼓励砖瓦企业利用工业固废、矿物尾渣、生活垃圾焚烧残渣、河湖淤泥、城市污泥、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食品工业残渣等替代原料或燃料,进一步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合理提高原材料中固废掺配比例,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引导砖瓦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企业向固体废弃物产区聚集,主动承担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及江河淤泥、工业固废等消纳利用工作。
(八)坚决抓实安全生产。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在全工艺流程开展安全风险动态辨识评估和分级分类管控,完善所有工序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强化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常态化组织“企企”“企地”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在高危作业环节建设在线安全监管系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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