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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2-07-20 | 34064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时间:2022年7月20日-8月26日

——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四川高端引智计划分为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两类,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国(境)外高端人才项目常规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高层次创新团队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

——实施周期

国(境)外高端人才项目执行期1年,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执行期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

——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

1.现代工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现代工业“5+1”,重点支持大数据、智能装备、轨道交通、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节能环保(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碳中和技术)、绿色化工、清洁能源、软件与信息服务、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白酒、精制川茶、新一代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与智能汽车、新一代网络技术、医药健康、航空与燃机等领域,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专家和创新团队,以及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国(境)外企业家和战略规划人才。

2.现代农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现代农业“10+3”,重点支持川猪、川竹、川牛羊(饲草畜禽)、川菜(椒)、川茶、川果(桑)、川酒(烟)、川粮油、川药、川鱼和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冷链物流等产业领域,引进国(境)外农业技术专家和创新团队,以及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3.现代服务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现代服务业“4+6”,重点支持商业贸易、现代物流、文体旅游、金融服务、科技信息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川派餐饮服务、家庭社区服务、医疗康养服务等领域,引进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的国(境)外专家和创新团队。

(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支持我省企业、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示范推广通过自身开展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而形成的具有推广价值、应用价值的成果,或采用“二次引进”的方式,引进和推广适宜在我省应用推广的引智成果。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1.现代工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现代工业“5+1”,重点支持智能装备、大数据、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农产品精深加工、节能环保(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碳中和技术)、绿色化工、清洁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网络技术、医药健康等领域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2.现代农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现代农业“10+3”,重点支持川菜(椒)、川粮油、川鱼、川猪、川牛羊(饲草畜禽)和现代农业种业等领域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3.现代服务业体系重点领域。围绕现代服务业“4+6”,重点支持科技信息服务、医疗康养服务等领域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及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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