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技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
2. 附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及研发准备金制度性文件、2020年度企业研发实际投入、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预算决议等相关佐证材料(下载并填写本通知的附件1,并在申报时作为附件上传至“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
(2)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和2020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首页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页(A107012表)。
(3)2020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报统证明材料复印件,即《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报统证明材料,即《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或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告文件复印件。
(6)企业出具的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信用承诺函(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7)其他相关材料(如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等)。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链接)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1. 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 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在“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资金”栏,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其中: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和审查意见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由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 初审推荐。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经信、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对企业申报材料、拟补助企业名单、补助额度及失信情况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完成网上推荐,同时将《区(市)县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科技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分别完成网上审查。(注意: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汇总表时,须在“备注”栏注明申报企业所在产业功能区)。
4. 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