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成都市关于推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的通知》(成商务发〔2024〕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邑县实际,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起草了《大邑县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9日(因我县商贸服务业政策支持需求紧迫,故征求时间为7日)
二、反馈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提出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本人真是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大邑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大邑县桃园大道66号)
联系电话:028-88280151
邮箱:1005539381@qq.com
附件:大邑县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大邑县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附件
大邑县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市服务业健康发展,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提升业务水平,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务局2024年度支持商贸企业增量提质措施>的通知》(成商务发〔2024〕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 本政策措施所涉及的扶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二章 扶持内容
第三条 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
(一)对申报进入国家统计直报联网平台,且在库首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零售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
(二)对申报进入国家统计直报联网平台,且在库首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限额以上批发住宿餐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入库奖励。
(三)对申报进入国家统计直报联网平台,且在库首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批零住餐个体工商户,给予5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
(四)以上属于月度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零售业企业,再追加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以上属于月度入库的限额以上批发住宿餐饮企业,再追加5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以上属于月度入库的批零住餐个体工商户,再追加2.5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