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财政部 | 发布机构:财政部 | 发布时间:2024-12-17 | 370 次浏览 | 分享到:


长期的现金流量、融资渠道及资本成本等)的风险和机遇。 可持续影响,是指企业与特定可持续议题相关的活动(包括 与之相关的价值链活动,下同)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的 实际影响或者可预见的潜在影响,包括积极影响或者消极影 响。

第四条 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应当考虑价值链情况。 价值链,是指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各环节构成的完整关系链 条,即与企业的业务模式及其所处外部环境相关的互动、资 源和关系,包括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从概念到交付、消费直 至生命周期结束所涉及的互动、资源、关系以及开展的全部 活动。

第五条 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报告主体应当与财务报表的 报告主体保持一致。

第六条 企业应当关注可持续信息之间、可持续信息和 财务报表信息之间、可持续信息和与财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 他信息之间的关联。企业应当通过索引或者文字解释披露上 述信息之间的关联。

可持续信息之间的关联,包括各个可持续风险、机遇和 影响信息之间的关联,以及与特定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 有关的各类信息之间的关联。

可持续信息与财务报表信息之间的关联,包括可持续定 量信息直接取自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值,或者取自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数值的一部分或者合计数。企业编制可持续信息所 使用的数据和假设应当考虑所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尽可能与其编制相关财务报表所使用的数据和假设保持一 致;若存在不一致的,应当披露重大差异的信息并说明理由。 以货币计量的可持续信息应当使用与其相关财务报表一致 的币种。

第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 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系统,完善可持续信息 披露的内部控制,确保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质量。

 

 

第二章 披露目标与原则

第八条 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 提供重要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 以便其作出经 济决策、资源配置或者其他决策。可持续信息披露有助于企 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可持续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 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其中,投资者、债权人为可持续信 息的基本使用者。其他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受到或者可 能受到企业活动影响的群体或者人员,如员工、消费者、客 户、供应商、社区以及企业的业务伙伴和社会伙伴等。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