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规〔202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天府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0日
川办规5号附件
天府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等要求,高标准推进天府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府实验室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高能级科技创新基地。主要任务是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全省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加快实现一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天府实验室建设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以产业重大需求为牵引的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的新型组织运行模式,形成以实验室为核心主体、各类优质创新资源协同合作的创新格局。
第四条天府实验室建设坚持“省级统筹、属地主体、实体运作、充分自主”的原则,非营利性独立法人运作,不定行政级别。实验室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薪酬分配、科研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享有自主权。
第五条省政府统筹天府实验室规划布局,批准天府实验室建设。
科技厅是天府实验室的业务指导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统筹协调、论证评审、绩效评估、政策保障等工作。
天府实验室所在市(州)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基础建设、经费投入、运行保障、政策配套、监督管理等工作。
天府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组建。依托单位应当在人才引育、科研仪器设备配置等科研条件建设和科研任务承接等方面加强支撑保障。
第二章布局与组建
第六条天府实验室通过自上而下布局和自下而上创建相结合方式组建,建设中应综合利用承建市(州)和依托单位现有的科技创新资源和条件设施。
自上而下布局是指省委、省政府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结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综合衡量创新资源基础、产业优势、保障能力、政策环境、协调发展等因素,选择有条件的市(州)和单位,统筹布局建设天府实验室。
自下而上创建是指有条件的市(州)政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需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优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等,集聚相关创新资源,积极申建天府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