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生产的药械首次通过FDA、EMA、CE、PMDA、WHO等机构注册,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
(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近三年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7.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药品或医疗器械首次通过FDA、EMA、PMDA、WHO等机构注册的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合同、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的申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在相关国外市场销售的内容)(报告须具二维码标识)。
(5)申报单位承诺书。
(6)其他材料(详见申报通知)。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8.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十九)支持成果产业化
1.事项内容:对取得药品注册证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以及纳入国家、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在我市产业化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5%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及责任处室: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医药健康产业处,联系电话61881605。
4.支持对象:我市独立法人企业。
5.支持标准: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5%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
6.申报条件:
(1)取得药品注册证的1类、2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以及纳入国家、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在我市产业化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近三年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7.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相关药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还须提供纳入国家、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佐证材料)
(4)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竣工报告。
(6)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7)相关合同,购置土地、设备及厂房建设等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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