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鼓励企业加大间接融资额度。对企业贷款获得人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部分(贷款本金的60%)的3‰给予奖励,每企每年区级财政最高奖励50万元。对获得“政采贷”的企业(工程建设类除外),按照资金到位(入账)当月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0%给予贷款利息奖励,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1年,每企每年最高贴息20万元。对获得“科创贷”“壮大贷”“新易贷”政策性贷款用于扩大生产及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企业,分别按其享受省、市级贴息政策奖励金额总额的20%给予叠加贴息,每企每年每类贷款区级财政最高贴息20万元,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贷款实际支出利息。
30.鼓励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对通过配股、增发、定增、发行可转债等进行再融资的企业,按其融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投入锦江区项目、用于扩大生产及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部分的5‰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市场债券等产品的企业,按其发债规模给予实际发债利率1%—2%不等的分段一次性贴息:5亿元及以下(含5亿元)的,按实际发债利率的2%贴息;5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发债利率的1%贴息;每企每年各类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积极扩大智慧商圈平台支付效能
31. 支持“春熙券”优惠机制扩面。鼓励商家入驻智慧商圈平台,给予零佣金、零保证金支持;对入驻平台商家,给予聚合支付费率3‰及T+1到账优惠奖励。
32. 推动集团用户积分互换。打通集团用户与智慧商圈平台积分互换,支持不同业态企业之间积分互换,撬动集团会员客群优势,为平台入驻商家精准导流。
33. 推动数字人民币结算使用。以平台聚合支付为基础,积极推广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结合“支付即结算、零手续费”等特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加强数字人民币推广应用,联动银行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消费支付优惠等活动,提升平台数字人民币支付影响力。
34. 推动国际消费便利化。依托智慧商圈平台搭建离境退税商店便捷申请通道,强化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即买即提”应用场景宣传,针对已完成备案的离境退税商店,给予宣传及流量支持。
四、附则
(一)本政策自2024年8月 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 日。各条款由锦江区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二)特别重大的政策事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三)本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国家、省、市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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