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区经信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 ,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6.区科学技术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7.区商务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8.区文体旅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 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9.区住建和交通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10.区统计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11.区税务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负责提供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纳税、缴纳社保的相关数据,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12.区人社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推荐、提供行业主管领域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信息,确保行业主管领域内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
13.区财政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负责引导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扶持,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4.区退役军人局:.区退役军人局:协助牵头部门推进全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推荐、提供持有或获准使用相关证书等的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信息,确保优秀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应纳尽纳,同步加强“名特优新”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培育指导的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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