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新型技改工作机制
成立成都市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工作专班,建立市区联动统筹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全流程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做好技改项目核准、备案和建设。加强新型技改支持政策宣传推广,提高政策普及率。强化新型技改项目规范化管理,推动新型技改城市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各区(市)县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对本政策措施实施配套支持,形成市区产业政策的高低错配,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省同城化办,各区(市)县政府)
本措施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实施效果,可对本措施具体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此前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措施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2
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扩大新型技术改造投资
(一)支持新型技术改造项目
1.事项内容: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型技改,鼓励企业加大新型技改投入。对符合新型技改方向,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库的技改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
2.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3.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4.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5.联系方式:61881620。
6.支持对象:符合新型技改方向,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库的技改项目。
7.支持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
8.申报条件:①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②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技改备案(审批或核准);③项目投资在2024年6月1日后纳入工业技改投资统计库;④项目企业需在“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完成注册。
9.政策依据:《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支持新型技术改造投资
1.事项内容: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国家试点项目、国家试点行业项目、其他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按项目设备投资(含软件)的20%、10%、8%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开工后,即按投资进度给予不超过补助总额的50%预拨,其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4.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5.联系方式:61881620。
6.支持对象:投资2000万元以上新型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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