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起草了《成都市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按试点工作要求需尽快实施,故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须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反馈我局。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应在有关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应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1620;电子邮箱:1135291973@qq.com
附件1
成都市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
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要求,扎实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引导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新型技术改造,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新型技术改造投资
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型技改,鼓励企业加大新型技改投入。对符合新型技改方向,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纳入我市工业投资统计库的技改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国家试点项目、国家试点行业项目、其他新型技术改造项目,分别按项目设备投资(含软件)的20%、10%、8%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开工后,即按投资进度给予不超过补助总额的50%预拨,其余部分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
二、加强新型技术改造融资支持
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企业新型技改,探索推出“政府贴息、银行让利、保险增信、租赁补贴、风险共担”的新型技改专项贷金融产品。“智改数转贷”“技改贷”“设备更新贷”等优先支持新型技改项目,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鼓励工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设备(直接租赁)方式开展技术改造,对融资租赁设备的项目,择优按设备融资租赁实际发生额、年利率不超过2.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期不超过3年、年综合补助最高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管理局)
三、培育优质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
加强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培优育强,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制定服务商入选与评优标准,遴选具有较强技术能力、规模实力、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建立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名录库,并对外发布。支持服务商深度参与企业新型技术改造工作,每年对遴选确定的服务商服务新型技术改造情况开展年度评价,对优秀服务商一次性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及时调出年度评价较差、存在违规违法的服务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不要害怕这个世界,让它对智慧充满敬畏。
我们会第一时间查我们的邮箱,并及时给您满意的回复。
E-mail: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