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3〕2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文件精神,推动智慧园区建设。我局委编制了《成都市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须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我局。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应在反馈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应签署本人姓名。
联系人:工业互联网推进处 黄雪芹
联系电话:028—61883970
电子邮箱:cdsjxxxh@163.com
成都市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
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成都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成都市人民政府《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办法所指“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是建设规划清晰、产业布局科学、基础设施良好、运营服务优质的制造业发展聚集区及与数字经济融合的标杆典范。
第三条 申报主体。园区运营主体。
第二章 评选机制
第四条 责任分工。市经信局负责统筹评选和评估考核工作;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推荐和初审工作。
第五条 评选小组。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的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评选指标。
评选指标分为控制性指标、评分指标和加分指标。其中,评分指标分为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四部分。
(一)控制性指标
控制性指标为必须满足指标,包括主导产业符合性、认定材料、园区面积、安全生产、产业显示度、运营时间及入驻率。
(二)评分指标
1、“建设规划”指标。包括园区发展目标、园区布局、重点任务、效益分析。
2、“产业布局”指标。包括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营收占比、企业“智改数转”水平、企业上云、企业贯标认证、绿色发展。
3、“基础设施”指标。包括基础网络、边缘计算数据中心、视频监控、环境监测、数据对接、信息安全。
4、“运营服务”指标。包括公共服务、创新创业、生活配套、智慧应用、园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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