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要求
1.根据《全国肉鸡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和《四川省肉鸡遗传改良计划(2024—2035年)》目标和任务,制定本场未来不少于5年的育种方案并组织实施。目标、任务、生产性能指标要明确具体,分解为年度指标,可考核。
2.有独立的育种场和配套孵化厅,具备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等育种的设施设备条件,个体产蛋测定笼位1万个以上;有禽病诊断、检测和净化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有信息化数据管理系统。
3.疫病防控能力强。具有鸡白痢和禽白血病等净化方案,已执行2个世代以上,并有监测工作总结报告。
4.现有育种方案完善,且已执行2个世代以上,各世代选育工作总结报告完整。
5.系谱记录清楚,有2个世代以上的性能测定记录。
6.年度性能测定数量:每个品系800只以上。
7.必测性状:初生重、开产日龄(5%产蛋率)和开产体重;43周龄体重、43周龄体尺、43周龄产蛋量、43周龄蛋重和蛋壳色泽;66周龄的入舍母禽产蛋数、合格种蛋数、种蛋受精率、受精蛋孵化率和可提供健雏数;育雏育成期成活率、产蛋期成活率;商品代鸡出栏日龄的体重、料重比、屠宰性能和成活率。
(三)管理要求
1.所有育种数据记录齐全,技术档案完整、准确,应有专业育种软件管理育种数据,开展数字化育种工作。
2.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准确记录测定结果。生产性能测定参照《全国肉鸡遗传改良计划肉鸡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试行)》执行。
3.所有鸡只必须在出生后90天内完成个体登记(上传至省畜禽遗传评估中心),育种核心群母鸡的配种、孵化信息都需要及时地、完整地上传。
4.保持单品种(配套系)核心育种群规模不低于遴选标准要求的规模。
5.开展新品种(配套系)培育或培育品种(配套系)的选育提高工作。
6.开展好肉鸡重大疫病监测工作和主要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工作。
7.定期维护、检定生产性能测定设施、设备,计量设备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保障正常使用;鼓励在生产性能测定工作中采用新技术、新设施和新设备。
二、肉鸡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标准与管理办法
(一)种群要求
1.生产经营的品种(配套系)应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收录或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品种(配套系)。
2.祖代种鸡存栏量2万套以上,父母代种鸡存栏10万套以上,年推广商品代雏鸡800万只以上。
3.种群健康状况良好,符合种用动物卫生健康标准要求。规定的疫病控制要求与国家肉鸡核心育种场的疫病控制要求相同。
(二)技术要求
1.根据《全国肉鸡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和《四川省肉鸡遗传改良计划(2024—2035年)》目标和任务,制定本场未来不少于5年的扩繁方案并组织实施。目标、任务、良种扩繁指标要明确具体,分解为年度指标,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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