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功能服务
1.党建引领
园区应建设包含党建动态、地方时政要闻、基层组织建设等板块的党建服务平台,用于园区企业贯彻中央精神、宣传本地时政,指导园区企业建设基层组织队伍。
2.政务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设置政务服务点,通过线上线下提供政策推动、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企业税务等政务服务。
3.公共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设置金融、法务、人才,科技咨询等服务点,提供包括金融咨询、融资贷款、法务咨询、人才推荐等服务,鼓励园区与高校进行产学研结合,在园区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和检验检测、成果孵化基地等功能性平台,支持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及行业龙头企业等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
4.创新创业
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在园区布局,重点布局建设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开发”实验室、中试共享生产线以及重点产业垂直孵化器等载体。同时园区可提供共享办公空间及设备,鼓励创新创业。
5.生活配套
智慧食堂:园区食堂可提供线上预约点餐、线下自助取餐、自动结算、自助充值等服务。园区食堂应建设食品安全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食品安全并公示,实现食品监管的全程追溯。
出行服务:园区内停车场所应安装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出入道闸自动控制、车辆出入自动识别、视频监控等功能。鼓励利用软件动态反馈园区停车信息,并实现车位规划、引流、预定以及反向引导等功能。同时应能监测园区内车辆的运行轨迹,对可疑车辆及时告警,减少乱停车的现象。
便民服务:园区鼓励配置无人零售超市、智能寄存柜、快递配送机器人等设施设备提供便民服务。
1.制度保障
园区应设立与智慧园区建设内容匹配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
2.组织保障
园区应健全相应的智慧园区管理机构,确保智慧园区的规划、建设、运维等工作的落实,并对园区各部门的管理制度遵循情况进行检查。
3.资金保障
园区应建立资金保障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将智慧园区建设和运营等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园区入驻企业总体营业收入中,工业或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50%(含)。
4.人力保障
园区应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打造智慧园区管理和技术团队,培养复合型人才,定期开展智慧园区宣传和培训工作。
园区正常运营至少应达到半年,企业入驻率不低于75%(含)以上,其中工业或制造业企业入驻率占比不低于50%(含)。
6.信息安全
园区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统筹管理信息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多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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