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3〕2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开展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规范项目管理,我局编制了《成都市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4日
相关政策解读请点击链接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905/2024-06/14/content_b10a15f682f24af5afde133c648838a8.shtml
成都市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精神,采用“揭榜挂帅”方式支持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开展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项目(简称“揭榜挂帅”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定义。“揭榜挂帅”项目是指拥有数字化关键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的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确定和建设的,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涵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多种典型应用场景的项目。
第三条 实施原则。“揭榜挂帅”项目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管理责任。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负责组织开展“揭榜挂帅”项目的场景遴选、榜单发布、企业揭榜、评审立项、验收评估等工作,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方案。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工作。
第二章 方式和要求
第五条 实施流程。“揭榜挂帅”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场景遴选、榜单发布、企业揭榜、评审立项、中期评估、结项验收、资金拨付等流程。遵循事前评选确定支持项目、资金规模,事后拨付补贴资金的方式。
第六条 场景遴选。围绕产业建圈强链,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结合成都市企业数字化发展现状,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应用场景,形成市级典型应用场景库。
第七条 榜单发布。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以通知的方式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主要包括企业条件、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期限等信息。揭榜企业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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